我院目前已开通武汉市医保、湖北省医保、跨省异地医保、湖北省本级医保患者直接结算业务,医保就医流程如下:
一、武汉市医保患者
(一)普通门诊业务
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患者,持医保卡(或医保电子凭证)直接挂号、就医结算。
(二)门诊慢特病业务
职工医保、居民医保和大学生医保患者,挂号、就医、缴费时,除使用医保卡(或医保电子凭证)外,还需出示《重症病历》。根据武汉市医保中心规定,门诊慢特病开药每次不得超过15天。
(三)住院业务
职工医保、居民医保和大学生医保患者持医保卡(或医保电子凭证),直接办理入院手续。
(四)离退休保险业务
离退休患者持医保卡和三联单,办理住院手续(住院处留底发票底联、清单、三联单的一、二联)。
二、湖北省内医保患者
(一)普通门诊业务
湖北省内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患者,持医保卡(或医保电子凭证)直接挂号、就医结算。报销政策咨询参保地医保局。
(二)门诊慢特病业务
湖北省内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门诊慢特病患者,需联系参保地医保局进行门诊慢特病的异地就医备案,备案成功后持医保卡(或医保电子凭证)可直接结算。报销政策咨询参保地医保局。
(三)住院业务
湖北省内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患者在我院办理住院就医之前,需在支付宝上的“湖北医疗保障”小程序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申请,备案成功后持医保卡(或医保电子凭证)可住院直接结算。报销政策咨询参保地医保局。
注意:湖北省内住院患者必须办理“异地就医备案”,备案起始时间要在入院缴费日期之前。
三、跨省(非湖北省)医保患者
(一)普通门诊业务
跨省(非湖北省)医保患者门诊就医,需在支付宝上的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小程序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申请,备案成功后持医保卡(或医保电子凭证)可直接结算。报销政策咨询参保地医保局。
(二)门诊慢特病业务
跨省(非湖北省)医保患者门诊慢特病就医,需联系参保地医保局进行门诊慢特病的异地就医备案,备案成功后持医保卡(或医保电子凭证)可直接结算。报销政策咨询参保地医保局。
(三)住院业务
跨省(非湖北省)医保患者在我院办理住院就医之前,需在支付宝上的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小程序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申请,备案成功后持医保卡(或医保电子凭证)可住院直接结算。报销政策咨询参保地医保局。
四、省本级医保患者
省本级医保患者门诊、门诊慢特病、住院就医时,可持医保卡(或医保电子凭证)直接结算。报销政策咨询湖北省医保局。
五、非医保结算患者
办理出院手续后,患者请携带以下资料,回参保地医保局报销:
1、结账发票:结算后入院处出具。
2、明细清单:结算后入院处出具。
3、出院记录:管床医生签写。
4、诊断证明书:管床医生签写后,花园山院区到门诊1楼导医台盖章;光谷院区到新门诊一楼咨询台盖章。
5、住院病历复印:请在出院结算15日以后,携带患者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,花园山院区到门诊1楼导医台复印;光谷院区到老住院部负1楼病案室复印。
6、外伤患者,请到居住地派出所开具《外伤证明》。
7、如当地有其他要求的资料,请一并准备。
湖北省中医院医保办咨询电话(仅限工作时间):
花园山院区:027-88929316
光谷院区:027-67120211
凤凰门诊:027-86712866
葛店院区:027-56909530